logo

19100262557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西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合同法笔记串讲(1)

时间:2022-11-21 16:30:3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江西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江西自考成绩、江西自考报名、江西自考备考等信息!

  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指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起】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