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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六章

时间:2022-12-05 16:10:1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江西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江西自考成绩、江西自考报名、江西自考备考等信息!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产品税(现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征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质上是上述三税的附加税;2、开证此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可靠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3、专款专用。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主体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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