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19100262557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西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江西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十章

时间:2022-12-06 15:30:1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江西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江西自考成绩、江西自考报名、江西自考备考等信息!

  第十章 农业税法

  第一节 农业税

  农业税 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生产有收入的单位与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体现国家参与农业产品分配的一种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

  国家一贯重视农业税收政策,在农业税上始终坚持和贯彻三条原则 即: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税收负担在地区、乡、村之间公平合理;鼓励农业持续增产。这三条原则体现了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一、纳税主体

  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1、农业经济合作组织;2、国有农(林)场;3、有自留地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和国营农场职工;4、个体农户、种养业户等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5、有农业收入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和寺庙。

  二、征税客体和税款的计算

  农业税的征税客体是: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棉花、麻类、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的收入;农业收入以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为计量标准。薯类作物折成粮食计算。棉花、麻类、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以实际收入(实际收入=实际产量×收购价格)计算。可见税额的计算是粮食常年产量乘上适用的税率。另一种是按农产品的产品收入计算。

  税率 农业税采用地区差别的比例税率,全国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分别规定;县、市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规定;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规定的平均税率,在所属范围内还可以划出不同类型或区域适用的差别税率。税率最高的是黑龙江省,达19%;最低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率为13%。各地规定的差别税率上限最高不超过常年产量的25%。由于增产不增税收,实际负担达不到全国的平均税负率。

  第二节 农业特产税

  税目和税率 农业特产税税目共7个,税率实行8%至31%的比例税率。在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中,个别税目、税率的调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决定,未规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20%的幅度内规定。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起】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