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19100262557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西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江西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笔记第十六章

时间:2022-12-10 15:57:2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江西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江西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江西自考成绩、江西自考报名、江西自考备考等信息!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 国际私法的定义 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 国际私法产生的基础

  三、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古代冲突规范调整方法到现代直接调整方法。

  四、 国际私法的性质 国内民法的适用法

  五、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节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确定

  一、 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 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或法域)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系属”由连结点给“范围”指定“准据法”冲突规范的类型有:单边、双边、重叠性、和选择性四种。

  二、 准据法的确定 识别制度

  第三节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外国法的适用

  一、 反致和转致 产生的两个条件:一是有关国家的冲突法认为它所指引的外车法包括外国冲突法在内;二是不同国家对同一民事关系采用了不同的连结点。我国的做法是:适用外国法律时,都只指它是实体法,不指引冲突法。

  二、 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保留)

  三、 法律规避 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

  四、 外国法的查明

  第五节 国际民事诉讼法

  一、 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 国际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权

  三、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四、 送达、期间、财产保全

  五、 司法协助

  六、 仲裁 仲裁协议是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判决事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起】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