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19100262557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西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时间:2021-08-21 04:27:3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一、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合理使用制度经历了由判例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它肇始于英国判例法。   二、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起】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