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19100262557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西自考网>教育新闻 > 正文
自考攻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16:35:23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设区市招考办,各设考点学校:     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定于2011年 3月26-3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要求     报名对象: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任何人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级别的考试,但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南昌市内高校考点只接收本校在校生报名考试,其他社会考生、未设考点学校和停考考点学校的学生,统一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和考试。     设区市社会考生、未设考点学校和停考考点学校的考生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报名。指定的考点分别是:景德镇市报名点是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上饶市报名点是上饶师范学院,萍乡市报名点是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新余市报名点是新余学院,宜春市报名点是宜春学院,赣州市报名点是赣州市教育局电教馆,吉安市报名点是井冈山大学,抚州市报名点是东华理工大学,鹰潭市报名点是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九江市报名点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     开考级别:一级B、一级WPS OFFICE、一级MS OFFICE;二级C语言、二级VB、二级VFP、二级JAVA、二级ACCESS、二级C++、二级Delphi语言程序设计;三级PC技术、三级信息管理技术、三级网络技术、三级数据库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四级数据库工程师、四级软件测试工程师。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20日     考试日期:2011年 3月26日上午为笔试;3月26日下午2:00至30日为上机考试。     2、考点要求     加大宣传力度。要做好在校学生的报名宣传工作,扩大考试规模。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各考点只能接受本校学生报考(指定考点除外),其他考生都必须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报考。     各考点要准确输入考生的各种信息,包括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保留成绩种类、原准考证号码、报考类别、语种等。考生报考信息经考生本人在信息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并保留半年备查。若因报考信息未经考生本人确认而影响考生成绩或证书的,一切后果由考点负责。   按时完成好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考试前一星期上报报名库必须100%准确,并按考务系统完成所有相关编排,考试后成绩库必须以本次报名数据为准,否则出现问题由考点负责。     二、试卷申报及报送报名软盘     1、试卷申报     各考点请于2011年 1月21日前将《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申报表》(见省教育考试院成招与社考处梅老师(除南昌地区外,其他考点试卷申报表还应给当地设区市招考办加盖公章并报送一份)。     2、报送报名软盘     报名软盘请于2011年3月17日前上报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裘老师(0791-8675349),报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考试后不允许再对报名数据作任何修改。     三、考务要求     1、试卷的领取、回收由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各设区市招考办必须配备专职干部、公安干警和专车负责试卷的押运,在押运途中,任何情况下,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运送到目的地后应严格核对数量,检查密封,履行交接手续,及时报平安。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的专用保险柜内,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必须配备一部专门的值班电话并报我院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因试卷丢失、被盗或其它原因造成失密、泄密等事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范围,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公安、保密机构报告。     2、每个考场只能安排30人考试,超过30人,造成考生无成绩的由考点自负。每个考场同一语种、级别只能装订一袋试卷(含备用卷、5份卷)。试卷申报要准确,留作机动数应控制在百分之五左右。     3、特别提醒考生在笔试答题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答题,2B铅笔填涂答题卡,如用其他颜色笔答题,造成无法网上阅卷或信息采集不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监考老师填涂准考证、缺考标记也按上述要求执行。     4、为了做好2011年3月第3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工作,确保因科目调整、考务软件更新、上机考试硬件设备及软件更新的衔接,考务工作一律按新版考务软件执行,请各考点组织好系统、考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考点必须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及上机考试的需要配置正版考试软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凡因没有使用正版软件造成考生无成绩的由考点负责。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起】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