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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教育考试院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5 17:18:1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为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不断优化我省教育考试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发〔2011〕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实际,现制定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委厅发展提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指针,以办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为目标,狠抓管理,优化服务,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创优教育考试招生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教育考试招生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加快推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培养和选拔合格的人才。         二、活动主体         全院各处室。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围绕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与经济社会更加紧密的对应联系机制,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具体重点工作是:改革和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方式,优化录取管理模式,提高考生录取的志愿满足率。加大研究生招生体制机制创新,改进评价方式和优化考试内容,提高选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和校际交流机制,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稳步推进成人高考报名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成人招生计划结构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完善自考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方式,积极推进全日制自考生实践环节考核试点工作;推动自学考试向职业型、应用型培养目标转型;做好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主开发实用性强、富有江西地方特色的证书考试项目,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公平,不断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规范艺术、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和学校考试办法,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切实做到评价结果公正、透明、可信、可用,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信力。加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力度,完善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中考中招改革,继续扩大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范围,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开拓多种教育招生形式,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力争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狠抓管理,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教育考试招生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效率         认真按照《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教育部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支持,推进我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各类招生考试考点建设,重点加快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全面建设和标准化考点建设;努力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以电子化的方式为高校人才选拔提供参考依据;完善自学考试等考试的考籍管理系统和网上档案数据库的监控系统,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开通全省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与“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集成、整合。进一步提高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监管,不断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教育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放在招生考试工作的首位。加强各类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增强保密观念,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保密措施,完善硬件设施,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提升反作弊能力和突发事件预警、应急能力。加大对考点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考生诚信应考的宣传教育,提高考生遵纪守法意识。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各种违规、欺诈行为,维护教育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解读力度,深入实施招考“阳光工程”,完善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公开教育考试招生政策、信息,密切同广大考生和社会的联系,为教育招生考试改革与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舆论环境。以招考政策宣传为重点,与新闻媒体密切联系沟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打造阳光招生工程,不断增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五)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为目标,不断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创建教育考试最优发展环境         全院干部职工要创新服务形式和手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考试招生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咨询服务为突破口,不断探索为考生、学校服务的新途径。大力推进网上信息答疑服务形式,做好考生、家长的咨询服务。继续举办高招、中招现场咨询会,开通网上咨询平台;改进创新“高考直通车活动”方式方法,使第一手信息能够及时到基层、到学校、到考生。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强化服务意识,采取 “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诉求形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厅长信箱”、“省长手机信箱”,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诉必听、有疑必解,为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与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坚持“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权利义务,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以贯彻《廉政准则》为主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考试招生的特点,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健全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的一系列创优发展环境规定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效能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和效能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损害教育考试招生形象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创业最佳的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1年1月4日—2011年2月28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委厅关于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我院于2月中下旬出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全院各处室,并及时上报委厅效能办。         2.召开动员大会。在2月底召开全院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全省教育系统发展提升年活动会议精神,部署全院发展提升年活动。         3.安排学习。全院各处室要统筹安排好时间,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处室的实际工作,对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二)组织实施(2011年3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1.我院将对各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效能办。全院各处室要明确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于3月底前报院效能办(挂靠在院办)。         2.各处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全院各处室要紧密联系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与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大讨论,讨论情况的书面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院效能办。         (三)总结考评(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院效能办将根据委厅效能办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处室工作职责,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院效能领导小组将严格绩效考评,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处室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先进。并将发展提升年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7日前上报院效能办。院效能办将于11月15日前向委厅效能办上报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同时全院各处室要做好发展提升年活动自查和接受上级效能办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处室“一把手”是部门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领导各司其职,全体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广泛参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防止仅靠少数部门做和少数人参与的现象。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处室在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院效能办要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要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院效能办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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