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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及优惠加分审核公告

时间:2022-07-11 16:03:5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省招录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现将教育入学考试及优惠加分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入学考试时间及内容   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二、教育考试优惠加分审核办法   (一)优惠加分对象及分数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二)优惠加分审核集中申请时间   2013年9月22-25日。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准考证、身份证、高等学校毕业证、退役军人证、退伍证明(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以上民政局开具),到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叠山路469号八一中学初中部)申请优惠加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程序   1、对考生提供的高等学校毕业证,省教育考试院将进一步审核;对考生在县(区)以上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材料,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请省民政厅(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进行复核。   2.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考生名单后,将及时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该生优惠加分并严肃处理。   3.公示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三、教育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0791-86765370   13970084045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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