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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萍乡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8 17:45:4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阶段工作,现将《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遵照执行。同时,根据我市实际,将2023年初中学考有关报考政策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初二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科目的报考

  1.在校初二年级考生按学籍自动报名参加考试。

  2.已有我市2022年地理、生物等级成绩的初三年级应届考生,不需报名参考;等级成绩为C、D两等级的可自愿报名随初二年级学生参加补考,原始分参照同场次参考的初二学生排位评定等级,不挤占初二学生等级比例,单独计算,补考成绩最高为B等。无我市2022年地理、生物等级成绩的初三年级应届考生必须报考。

  3.本省外市回萍报考的初三应届考生由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开具2022年地理、生物“ABCD”等级成绩或原始分成绩(含实验操作分)证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参照本市初三应届考生成绩转化成相应等级成绩,地理、生物学考等级成绩为C、D两等级的考生,可参照本条款第2条自愿报名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学考。

  4.外省回萍参加今年学考的初三年级应届考生必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学考,原始分参照同场次参考的初二学生排位评定等级,不挤占初二学生等级比例,单独计算。

  5.初二年级已办理休学的考生,在考试前未批准复学的不参加报考。

  6.本市和外市回萍的初三年级历届考生必须报考。

  二、认真做好考生学籍户籍报考资格审查

  1.具有江西省初中学籍或户籍[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截至2023 年2月底);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户籍依据]的在读初三年级学生(初二年级限为2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统一在学校报名。

  2.在外省、市完成了义务教育的萍乡户籍学生,持全国联网的正式学籍卡(加盖毕业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公章)和户籍到市直、县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历届生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县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4.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报名细则,由县区教育局制订并公布。

  三、认真做好均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

  1.严格把关认定,确保均衡生资格审查无误。各初中学校实行三级负责制(班主任、招考专干、校长),“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平台,根据转学记录比对均衡生名单,对各校上报名单进行全面核查。

  2.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均衡生报考公开公正。根据“均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各初中学校要实行“均衡招生阳光报考”,积极公示公开享有均衡生报考资格学生名单,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均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均衡招生工作中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考生均衡招生录取资格,对当事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准确无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各报名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实施。报名信息采集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各报名单位要组织考生或家长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认真阅读并签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取消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分流工作

  根据《关于取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安排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2〕40号)文件,从今年起省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进行秋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对象为秋季招生对象,不再进行春季招生。我市职校春季招收分流初三学生工作相应从2023年开始停止。

  萍乡市教育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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