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2〕20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余教人字〔2022〕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对象
依据综合评议得分从高到低,按省里分配我市推荐名额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近期,请参评人员不要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二、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时间一天(另行通知),参加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人员上午8点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另行通知。
三、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内容程序
(一)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方式
1.测试(含答辩)方式。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采用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和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的方式进行。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采用百分制。说课(分值:60分),答辩(分值:40分)。
2.评委聘请。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评委实行异地聘请。
(二)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内容
1.说课命题、答辩内容由评委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确定。
2.说课内容及范围。
(1)高中学段各学科为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
(2)初中学段各学科为初中一年级现行教材。
(3)小学学段各学科为小学三年级现行教材。
(4)幼儿园学段为按照指定领域和活动目标设计。
(三)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点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人员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说课(含答辩)顺序。即先抽签决定学段说课(答辩)顺序,再分学段抽签决定学科说课(答辩)顺序,最后分学科抽签决定个人说课(答辩)顺序。
(3)备课。说课(含答辩)人员全部进场后,异地评委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陪同下到达说课(含答辩)考场,并在考场监察员监督下当场命题、密封,监察员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说课(含答辩)人员当场确认并签字。说课(含答辩)人员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完成后,说课(含答辩)人员在《备课时间登记表》上签字。
(4)说课(含答辩)。
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参试人员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说课(含答辩),说课(含答辩)结束后教案上交工作人员供评委评分备查。
评委在第三位参试人员说课(含答辩)结束后,统一给前三位参试人员评分,从第四位参试人员开始依次评分。
(5)宣布成绩。
四、计分办法
1.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参试人员的说课(含答辩)得分,说课(含答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成绩计算方法。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得分和综合评议评分各占50%,即总成绩=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成绩×(50÷100)+综合评议成绩×(50÷100)。
五、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纪律
1.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时如出现缺考(自动放弃)、迟到、违纪等情况,其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成绩以零分计算。
2.候考期间,参试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3.参试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进候考室及考场,已携带者必须关机后自觉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舞弊处理。备课时不得使用任何电子工具和辅助资料,否则视为作弊,按违纪处理。
4.说课能力测试(含答辩)时,参试人员不做自我介绍、不得询问考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推荐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评审资格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产生的缺额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本通知解释权归新余市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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