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南石油大学有权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为平稳过渡,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各单位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可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单位按《办法》执行”的规定,我校对可授予学士学位、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同)本科专业全面地进行了清理,在过渡期期间按原有政策执行,在过渡期结束后按《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之规定,现印发过渡期结束后我校可授予学士学位、目前正在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或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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