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关于不再继续授予《艺术教育》等四个专业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的公告
各合作单位、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7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广东省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该细则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据查,艺术教育(含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会计学(含原会计/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四个本科专业不符合文件要求。经研究,自2022年9月1日起,我校不再授予以上本科专业学士学位。请各合作单位和广大考生知照。
特此公告。
岭南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d.lingnan.edu.cn/jxjyxy/info/1109/20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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