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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考档案转移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11:09:2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省淄博市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档案转移申请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决定开通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档案转移电话预约申请,预约电话:0533-2793615,0533-2801575,申请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4日17时。淄博考生取得课程合格成绩的,因个人原因需要将自考档案成绩转移至外省或本省其他地市的,请及时登录本网站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本着少聚集、方便考生的原则,本次转档无需考生现场办理转移手续,考生填写完整资料并发送至邮箱zibozikao@163.com,并保持电话畅通即可。

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考。

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提供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市)准考证,浅蓝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省际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外省。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原文地址:http://www.zbksy.cn/show.asp?id=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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