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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 (校外教学点):
为了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 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 40 号) 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 管理工作,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对 2023 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论文及论文查重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认真执行。
一、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
1.范围: 2023 届 (秋季毕业) 本科毕业生。
2.要求: 严格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附件 1)相关要求执行,各校外教学点需将自行聘请的论文指导老师的相关资质、资料,论文纸质稿、论文指导评定表等材料存档备查。
3.时间安排: 5 月10 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并将成绩上报平台。
4.检查与督导: 各校外教学点于 4 月 15 日前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安排表》(附件 2) 并上传至管理平台,学院将根据各校外教学点上报的答辩时间,安排督查小组对校外教学点的论文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督导。
二、论文查重工作
1.各函授站 (校外教学点) 通知学生在 5月5 日前将毕业论文上传至管理平台。
2.查重时间:毕业论文需于5月5日前进行查重(学院在维普网为毕业生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另外为校外教学点再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具体方法参照《东华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检测学生使用说明手册》(附件3),校外教学点对毕业生论文进行查重后填写《2023 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论文查重汇总表》(附件 4),电子稿上传至管理平台,纸质稿由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 5月15日前报送学院(如需邮寄,请用EMS或顺丰)。
3.所有本科毕业生论文查重率在 30%以下,成绩通过,并且各课程成绩考试通过,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三、联系人
联系人:李0794-8306784邮箱:815833917@qq.com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东华理工大学地址:学工楼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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