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指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可以容许局部地方基于历史原因而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依法保持不同于全国现行制度的特殊制度。
2.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它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第5条都明确规定:
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注意】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可能以名词解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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