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它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高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2.地位
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基本法为依据,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属于基本法律的范畴;但是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处于最高法的地位。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都在各自的第ll条明确规定,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