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人权是国家权力的界限所在,国家不可以侵害或者损害个人权利和自由。
2.国家权力是保障人权的手段,国家权力是表,人权是里,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意义和目的。
3.人权是一种个人对国家权力可能侵犯的防御性权利,国家权力只有在不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其存在才有意义。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